湖南省土地学会成立于2001年9月,现任学会理事长佘建华,副理事长卫学众、马炎生、王卫林、王红、汤仲安、李欢、杨景、罗士军、胡贤辉、袁淑君、徐文海、徐邹华、徐炜、蒋奇明,秘书长汤仲安(法定代表人),监事王宋辉,副秘书长欧阳芳辉。
湖南省土地学会是由全省土地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组成并依法登记的全省性、学术性、公益性的非营利社会组织,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湖南省民政厅,业务主管单位是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本会接受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是中国土地学会的团体会员,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湖南省第三测绘院是本会秘书处联系单位。
工作职能与业务范围:
(一)围绕土地科技及相关领域,开展海内外学术交流与民间国际科技合作,加强同国外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的友好往来,活跃学术思想,提升科技水平;
(二)普及土地科学技术知识,传播先进技术和经验,开展对会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会员的学术水平;
(三)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委托,开展有关土地科技方面的课题研讨、科技项目评估、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科技文献和标准编审、组织技术攻关等技术咨询服务活动;
(四)编辑出版学会刊物,组织编写和翻译土地科技书刊;
(五)向有关部门推荐科研成果和人才,评选优秀学术论文、科普作品,表彰奖励在学会各项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六)向党和政府反映土地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七)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兴办经济实体,不断增强学会自强自立和自我发展能力;
(八)承担政府部门转移的社会职能和委托的其他职能;
(九)指导本省市、州土地学会的工作。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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