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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堰对千亩闲置土地开征闲置费
信息来源:湖南省土地学会   发布时间:2010-9-28   浏览:

| 2010-09-28 |来源: 新华日报(南京) |

    姜堰市新近出台闲置及低效利用土地处置意见,对认定的闲置土地,均征收土地闲置费,以遏制土地资源浪费现象。姜堰市国土资源部门调查显示,因多种原因,该市目前闲置土地约1000亩左右。土地闲置费的具体征收标准为统一按划拨或出让土地价款的20%征收。对逾期缴纳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0.1%的滞纳金。

(立群 永彬 晓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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