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正在参加长沙市雨花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预备会议的全体人大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收到由长沙市自然资源学会、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雨花区分局共同编印的、当天正式实行的《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时,由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公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共同参与的宣传活动,也在长沙南站、黎托街道提供现场咨询和资料发放。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为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省有关部门经过两年的调研、研讨,反复征求意见、修改,于2022年1月19日审议通过《办法》。该《办法》全面修订了涉及土地管理的政策,是一部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实践性的新法。
为全面宣传这部关系到国计民生且意义重大的地方性法规,在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指导下,长沙市自然资源学会和长沙市资规局雨花分局共同主办的宣传活动,于《办法》实施当日分别在长沙南站和黎托街道办事处同步进行。
宣传人员在活动现场向旅客、市民发放《办法》文本1000册;组织多家律师事务所及公证机构,围绕该《办法》的亮点及重大意义,聚焦国土空间规划、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和规范村民建房等方面,针对土地管理与公证、土地管理与破产等法律交叉问题,开展了现场解答和普法宣传。为扩大该《办法》宣传实效,进一步利用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的自身影响力来加大宣传力度,并经雨花区人大批准,将《办法》送呈至每一位人大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手中,真正做到人手一册。
据悉,这是全省首次由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法律服务机构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活动,创新了自然资源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模式,彰显出社会团体的担当。宣传活动还将持续进行。
通讯员:郭清泉
▲在长沙南站现场向旅客提供法律咨询、发放资料
▲长沙南站宣传现场
▲黎托街道办事处宣传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