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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湖南省土地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17   浏览:

各理事、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促进我省土地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激发我省土地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土地科技成果质量和科技含量,根据《湖南省土地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试行)》,决定开展首次湖南省土地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湖南省内从事土地科技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独立或联合完成的土地科技项目,参评项目包括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立项或委托的项目以及各社会团体组织、企事业单位自主研发的项目。

项目成果应在近三个自然年度内完成,涉及的知识产权等由申报单位负责,存在争议的成果不得申报。

二、申报范围

1. 在“土地科学研究”中,对土地科学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或做出重要贡献,为省内外学术界所公认和广泛应用,推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发展,或者对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

2. 在实施土地“技术创新项目”中,研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及其新系统,经应用推广,明显优于同类产品性能指标和技术经济指标或者对促进土地开发利用、生态修复进步具有重大作用,且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

3. 在实施土地“社会公益项目”中,对土地确权登记、权益保护等土地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经实践检验,创造出显著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的;

4. 在土地管理“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研究中,于土地资源调查评价、监测监管、资源资产管理及信息化、执法监督等方面取得创新成果,被土地管理部门应用或为土地管理提供决策依据的;

5. 在土地领域“科学技术普及”活动中,进行创新科普工作、科研成果科普化、提交科普文章等对提高全民科学素养、营造科技创新环境、弘扬科学创新精神等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湖南省土地科学技术奖评选申报表》(附件1)并加盖公章,对于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填写评选申报表,所有完成单位均须加盖公章。

2.《湖南省土地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试行)》要求的附件材料。项目成果须为已完成评审验收的成果,不得再次进行修改。

3. 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套。

四、其他事项

1. 土地科学技术奖评选不收取申报单位任何费用。

2. 各单位须对申报评选项目的真实性和知识产权负责。

3. 土地科学技术奖设一、二、三等奖三个级别,评选结果在湖南省土地学会官网发布,报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备案,并在省土地学会2023年学术年会上予以表彰,向获奖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颁发证书。

4.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1231日。

5. 本通知及其附件,可以从湖南省土地学会官网(http://www.hnstdxh.com/)下载。

人:欧阳芳辉 0731-88714378  13975831453

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158号湖南省地理信息产业园B1105

 

附件:湘土学发2022 20号附件.docx

1.《湖南省土地科学技术奖评选申报表》

2.《湖南省土地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试行)》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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