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土地学会,湖南土地学会,湖南土地学会官网
您的位置:首页  >  学术科普  >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信息来源:湖南省土地学会   发布时间:2010-11-25   浏览: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包括农用地转用计划、生态退耕计划和耕地开垦、土地整理补充耕地计划等。

依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土地利用计划实行分级管理。需经国务院审批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由国土资源部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生态退耕和耕地开垦、土地整理补充耕地计划指标,由批准退耕、开垦、整理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地方各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据同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一级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当地土地利用实际状况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的农用地转用数量不得超过上一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的农用地转用指标,耕地开垦和土地整理补充耕地的数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解下达的指标。



上一条: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下一条: 申请评选推荐土地规划机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基本要求
相关热门资讯  News
版权所有 © 湖南省土地学会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段四段158号湖南省地理信息产业园地信大厦B座1105、1106室  
电话:0731-88714378     邮箱:hnstdxh@163.com   网址:http://www.hnstdxh.com/  
湘公网安备 43010302001615号   网站ICP备案号:湘ICP备2021020609号-1
术支持:斌网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