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土地学会,湖南土地学会,湖南土地学会官网
您的位置:首页  >  学术科普  >  王立彬:主打共有产权房,雄安要立新标杆
王立彬:主打共有产权房,雄安要立新标杆
信息来源:湖南省土地学会   发布时间:2019-2-18   浏览: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职住平衡要求,推动雄安新区居民实现住有所居——按照日前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着眼供需关系这一基本矛盾、紧抓产权问题这一核心,雄安新区要多方面为“房住不炒”住房制度提供一个新标杆,其中最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共有产权房”的探索。

住房问题,基本矛盾是住房民生需求与住房合理供给。雄安新区住房问题的定位,就是面向住房民生需求,坚持在供给上为住家而不是给炒家盖房子。针对多层次住房需求,在供给上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才能避免“从业者住房难、炒房者囤房闲”局面,实现住有所居、职住平衡。

从供给侧看住房问题,核心内容是制度供给、产权重构,数量多少、比例大小反倒是其次。对于雄安新区的住房制度,中央的意见是明确的,就是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最近一年来,北京、上海、南京、烟台、福州、深圳等多地推出共有产权房项目。特别是备受关注的深圳市出台新一轮住房制度改革,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设筹集各类住房17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100万套,被很多人视为“共有产权的回归”“真正的第二次房改”“住房制度重新向公有制要出路”等等。此次中央对雄安新区住房制度的前景明确,具有深圳特区、雄安新区南北呼应,具备重构住房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顾名思义,共有产权就是购房者和政府共同拥有产权,以有效降低购房者支付价格,减轻其家庭经济压力。此前各地推出的共有产权房试点,大都是面向中低收入阶层,有浓厚的经济适应房的印记。雄安新区的住房供给强调共有产权,却具有整体性设计的特点,特别是中央明确强调雄安新区“严禁大规模开发商业房地产,严控周边房价,严加防范炒地炒房投机行为”,使一直面向中低收入、具有补充性质的“兜底”性质的共有产权住房,第一次具备了主体供给的特征,其实践探索值得全国人民关注。

在一个整体区域,明确对大规模商业住房开发说“不”,也是对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住房制度改革初心的回归。我国建立在所有权、使用权“两权分置”基础上的住房制度改革,从整体上就具有“共有产权”的本质属性。从宪法和法律上来说,土地所有权是公有的,也可以说是共有的。商品房土地使用权七十年也好一百四十年也好,都是从所有权派生出来的。要正确解决使用权期限问题,必须正视所有权的问题,既要保障使用权权利人,也要保障所有权权利人。在现实中,既存在损害使用权的现象,也存在损害所有权的问题。很多时候,国有资产流失、集体财产流失,可能更加触目惊心。

我们相信,消灭生产资料私有、阶级剥削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更能给私有权提供公正、持久、可靠的保障,因为这是一种真正建立在产权共有、利益共享基础上的财富制度。在这个意义上,共有产权符合我国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符合市场经济机制,符合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禁止大规模商业住房开发,个人产权住房以共有产权房为主,雄安给出一个新的有力信号。

改革是时代的主题,住房问题同样要向改革要答案。习近平总书记说:“深圳经济特区从当年一个小渔村发展到今天这样的程度,除了中央和各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外,更多是靠改革创新。雄安新区现在还是白纸一张,受到各方面利益牵绊比较少,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建立体制机制新高地。”作为未来中国的美好生活标杆,雄安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只能是同中央推动的征地制度、农地入市等土地制度改革一起推进,大规模征地、所谓“土地财政”乃至预售制度都将改变。这绝对不是供给严重不足的计划经济、福利分房模式,这也绝对不是供给过剩而正常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模式,而是一个真正实现公有共享、职住平衡、住有所居的美好愿景的模式——原来,房子就是用来住的。

 

 



上一条: 周克怀:农地非农化,再小的口子都不能开
下一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中的司法权与行政权冲突及解决路径
相关热门资讯  News
版权所有 © 湖南省土地学会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段四段158号湖南省地理信息产业园地信大厦B座1105、1106室  
电话:0731-88714378     邮箱:hnstdxh@163.com   网址:http://www.hnstdxh.com/  
湘公网安备 43010302001615号   网站ICP备案号:湘ICP备2021020609号-1
术支持:斌网网络